近日,第三届“一带一路”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北京举行,会议强调努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,为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注入更多知识产权力量。自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以来,我国与共建国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合作,促进专利技术交流,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我国与共建国家创新合作、互联互通的重要载体和桥梁纽带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。截至目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与57个共建国家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。2013年至2023年,我国企业在共建国家及相关组织累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7.0万件和3.5万件,年均增速保持在20%以上。我国与俄罗斯、新加坡、波兰等17个“一带一路”合作伙伴开展了专利审查高速路(PPH)合作。通过“一带一路”知识产权合作,我国企业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相关政策文件也先后出台。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明确提出深化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;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提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。不难发现,我国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受益者,也是经济全球化的贡献者、多边贸易体系的维护者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者。
当前,我国进一步深化与“一带一路”共建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,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。务实的合作项目相对缺乏,知识产权人才培养、商标品牌的培育以及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合作有待增强。如何全面施策,解决深化合作路上的阻碍,补上合作短板,关系着知识产权治理前景。
促进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,针对性培养人才。“一带一路”背景下的涉外知识产权,与网络电信、航海航空、公路交通等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有着密切联系。因此,知识产权人才需要具备国际化的思维格局、深厚的专业功底、熟练的操作能力,必须培养熟悉国际政治、国际关系相关背景,能够根据国家导向灵活运用国际规则处理问题,以配合国家整体外交的人才。此外,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各国大多是小语种国家,还要求相关人才能够熟练掌握并使用多语种开展工作。
加强商标品牌的培育合作,提高商标使用水平。通过创新的理念、机制、方法加强对商标信息资源的运用。“一带一路”合作的推进,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更多空间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加强合作,对已有商标进行宣传、包装,推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,提升其商标的商业价值。
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公共服务效能。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是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主体,应充分发挥其潜能。积极拓展“专利审查高速路”国际合作的网络建设,引导企业合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全球服务体系等渠道,提高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合作能力。同时,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,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,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咨询服务,做好企业所需的知识产权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。还要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,实时更新海外商标和专利纠纷案件数据库实盘杠杆配资平台,加强预警防范。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董杨)